東台有線電視台第二屆創意微電影競賽徵件辦法
一、影片內容:
以台東縣慢生活特色,觀光景點等元素為背景拍攝極短篇微電影創作,呈現台東縣人文之美、風景之美及知性之美。影片長度5-8分鐘,可以自訂創作影片標題。
二、參賽資格:
以個人或團體名義參賽,不分年齡皆可參加,不分組評選,應載明成員姓名或相關單位。
三、作品規格:
須為111年1月1日(含)以後完成之作品。使用任何影音器材拍攝皆可,片長5~8分鐘、畫面比例16:9、檔案規格為Full HD、框架速度30fps,影片輸出格式為mp4格式。
四、評選標準:
主題表達40%(主題理念契合性)、創意表現30%(含訴求手法新穎性、原創性、精彩度、趣味性)、影像品質30%(畫面清晰度10%、字幕10%、音效5%、片長是否符合規定5%)。
五、評選作業:
由本公司聘請專家學者,組成評審委員會進行評選,擇優錄取評定名次,若作品未達評分標準85分以上,前三名得以從缺。得獎者須與本公司簽訂「著作財產權讓與切結書」,各項權利均歸屬本公司,且不行使著作人格權。惟本公司同意作者以複製方式保留作品。
六、報名方式:
請在111年12月16日前(以郵戳為憑)將「報名表」、「授權書」及「作品光碟」繳交至台東市漢陽北路273號 【東台有線電視事業股份有限公司新聞節目部收】。「報名表」、「授權書」請務必繳交紙本!若無光碟,影片檔案可用「google雲端分享」方式繳交至以下信箱:Email住址會使用灌水程式保護機制。你需要啟動Javascript才能觀看它。(期程以本公司最新公告為準)
五、獎項內容:
特優獎壹名,獎金 20,000 元。
優等獎壹名,獎金 10,000 元。
甲等獎壹名,獎金 6,000 元。
佳作獎伍名:獎金 3,000 元。
七、得獎公布:
得獎作品預計於111年12月25日前,於本公司官網或臉書網站公布,並另以電話通知得獎者領獎日期。(期程以本公司最新公告為準)
八、頒獎:
預訂於112年1月底前在本公司公開進行頒獎。(期程以本公司最新公告為準)
九、其他:
本公司保有最終修改變更活動解釋及取消本活動之權利。